
李春华律师南昌工作室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关于撤销罗某江对罗某坚刑事谅解书的情况说明
2013-06-22 12:12:55 来源:李春华律师
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安分局:
本人罗某江(身份证号:略),因被罗治坚(身份证号:略)故意伤害一案,最初与罗某坚家属罗某达成和解协议,后者承诺将赔付本人29万元,本人随即于2013年4月11日向罗某出具了对罗某坚的谅解书。
但是,罗某坚及其家属并未按照和解协议给付本人赔偿金,却擅自将本人所写的谅解书提交办案机关以获轻判。
对于上述谅解书,本人现郑重作如下说明:
谅解书是基于和解协议而产生的,罗某坚及其家属并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赔偿义务,既然和解协议书未履行,谅解书当然不生效。鉴此,本人特此声明撤销此前对罗某坚的谅解书,同时请求司法机关对罗某坚的故意伤害行为予以严惩。至于民事赔偿部分,本人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
特此说明!
说明人:
二0一三年 月 日
- 大家都在看

核心提示:共享单车一经出现便引起诸多热议,从起初一边倒式的夸赞,到后来逐渐出现大量负面评价。其中最让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